一、整治重點內容
(一)著力糾治過度檢查、過度用藥、過度使用高值耗材,嚴厲打擊借機收取“提成”,串換項目、重復收費、分解收費、非法套取醫保基金以及內外勾結欺詐騙保等問題。
整治重點:一是重點糾治兩類過度診療行為,抗菌藥物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等超說明書使用、超劑量使用導致的過度用藥;手術中超應用范圍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等。二是重點糾治三類違規行為,醫藥企業圍獵藥品、疫苗、耗材招采重點人員,實施“ 帶金銷售”違規行為;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以“介紹費”“好處費”“提成”等方式推廣項目的違規行為;醫療從業人員欺騙隱瞞患者,誘導推介院外購藥、治療、送檢借機收取“提成”等違規行為。三是重點打擊兩類欺詐騙保行為,以虛記項目、串換項目、重復收費、分解收費等方式非法套取醫保基金;醫療機構以偽造病歷文書、虛開費用單據與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欺詐騙保。
(二)著力糾治醫務人員參與各類借學術講座活動等名義違規推銷取酬、接受捐贈資助、變相攤派銷售活動,及各類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與之關聯的經銷商、醫藥代表,以各種名義或形式實施“帶金銷售”給予醫院工作人員回扣、假借各種形式輸送利益等問題。
整治重點:一是從業人員利用職務或學術影響力,假借 學術講課、科普講座為醫藥企業“站臺”“造勢”,推介藥品(疫苗)、耗材、器械。二是以咨詢費、講課費、贊助費等名義向單位或個人輸送利益,以舉辦會議、培訓等名義安排組織單位或個人吃喝、娛樂、旅游。三是假借科研協作、學術支持,以學術論文、科研成果、發明專利等隱形變異形式向個人輸送利益。四是以“捐贈”“資助”學術活動等名義違規變相攤派費用、違規接受捐贈資助,為謀取醫藥產品銷售等方面的競爭優勢、交易機會或其他非法利益提供平臺、充當“掮客”問題。
(三)著力自查醫療機構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政策執行 不到位,加重患者負擔等問題
整治重點:一是臨床實驗室區域布局流程不符合要求,人員操作、設備運行維護不規范,影響檢驗結果質量。二是臨床實驗室質量控制不嚴格,不開展室內質控,不參加室間質評,檢驗結果準確性無法保證,無法進行互認。三是未按要求開展檢驗結果互認。
二、監督舉報途徑
監督電話:96999
監督郵箱:gjyxzxyhb@163.com